阳春县志 - 道光元年(1821年)版勘误表

AI 智能深度解析
文献目录
章节导航(按顺序阅读)
卷首
卷一
卷二
卷三
卷四
卷五
卷六
卷七
卷八
卷九
卷一十
卷一十一
卷一十二
卷一十三
卷一十四

卷十二

頁四,行一:各一又

頁六,行二至十四:城隍廟

頁六,行十:康熙

頁八,行八:蕭祥二

頁八,行十五:璣祥

卷十三

頁一,行十:廣州司戶參

頁二,行十:州司馬春州司馬

頁二,行十四:為州二

頁七,行八:旌善於二亭

卷十四

頁九,行三:誦法於望賢

頁十,行四:而鋤刈之

頁十,行六:風氣開

頁十,行八:他邑所實無

頁十八,行三:而罰鍰

頁廿,行八:以邑魁孝廉

頁廿八,行九:縛其魁

頁四一,行十二:逶迤

頁四二,行三:或鏗鏘承室蝙

頁四三,行五:聲語響謇

頁四四,行八:小詩思

頁四五,行十五:多當時怪石

頁四六,行十八:人茸仲夏

頁四九,行二十:披寒

卷十五

頁三十,行十四:風寒附潭

頁三四,行六:

頁四,行八:碧荐

頁四,行十六:祠在那座鄉

卷十二

第四页,第一行:原文误作“各一”,应更正为“各一又”。

第六页,第二至十四行:原文误作“陂城隍庙”,应更正为“城隍庙”。

第六页,第十行:原文作“康熙”,校正保持为“康熙”。

第八页,第八行:原文误作“萧贵”,应更正为“萧祥二”。

第八页,第十五行:原文作“玑祥”,校正保持为“玑祥”。

卷十三

第一页,第十行:原文误作“广州泷”,应更正为“广州司户参”。

第二页,第十行:原文误作“州马春州”,应更正为“州司马春州司马”。

第二页,第十四行:原文误作“司马为”,应更正为“为州二”。

第七页,第八行:原文误作“旌善于亭”,应更正为“旌善于二亭”。

卷十四

第九页,第三行:原文误作“诵法望贤”,应更正为“诵法于望贤”。

第十页,第四行:原文误作“而锄刈”,应更正为“而锄刈之”。

第十页,第六行:原文误作“风气”,应更正为“风气开”。

第十页,第八行:原文误作“他邑所实有”,应更正为“他邑所实无”。

第十八页,第三行:原文误作“而罚”,应更正为“而罚锾”。

第二十页,第八行:原文误作“以邑孝廉”,应更正为“以邑魁孝廉”。

第二十八页,第九行:原文误作“顺其魁”,应更正为“缚其魁”。

第四十一页,第十二行:原文误作“透迤”,应更正为“逶迤”。

第四十二页,第三行:原文误作“或铿承室云”,应更正为“或铿锵承室蝙”。

第四十三页,第五行:原文误作“声语响軏”,应更正为“声语响謇”。

第四十四页,第八行:原文误作“小诗”,应更正为“小诗思”。

第四十五页,第十五行:原文误作“多当时怪物”,应更正为“多当时怪石”。

第四十六页,第十八行:原文误作“人茸使夏”,应更正为“人茸仲夏”。

第四十九页,第二十行:原文误作“披雨”,应更正为“披寒”。

卷十五

第三十页,第十四行:原文误作“风言附潭”,应更正为“风寒附潭”。

第三十四页,第六行:原文误作“七”,应更正为“六”。

第四页,第八行:原文误作“碧”,应更正为“碧荐”。

第四页,第十六行:原文误作“生祠那坐乡”,应更正为“祠在那座乡”。

原典勘影
苏兄

阳春市双滘社区网(529635.com)站长及程序维护员,负责网站的日常运维、程序开发以及编辑等。

电子邮件:admin@529635.com

联系我们:发信息给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