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滘资讯
【森林防火】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
双滘镇广大人民、父老乡亲们:
您们好!保护森林资源,预防森林火灾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特致信全镇广大人民注意以下事项:
一、禁火时间
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,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1月10日为禁火时间。
二、禁火区域
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。
三、禁火规定
(一)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上坟烧纸、烧香点烛、燃放烟花爆竹、孔明灯、烧黄蜂、熏蛇鼠、烧山狩猎、炼山、烧杂、烧灰积肥、烧荒烧炭、烧田基草、甘蔗叶、稻草(禾杆)、果园草等。
(二)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。
(三)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、野炊、烧烤、烤火取暖等。
四、违法处理
凡违反禁火规定的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给予警告、罚款、拘留等处罚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发现火情及时报告
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(值班电话:0662-7338582)。
阳春市双滘镇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