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

志行乡村,振兴有我丨李佩娟、刘姚君:心灵深处种太阳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,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,由团广东省委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03年起组织实施。

按照西部计划的运作模式,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乡镇一级从事1-3年志愿服务工作,目前山区计划设立“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”、“希望乡村教师计划”、“一校一社工”3个专项。

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专项,由团省委、省文明办、省委农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农业农村厅自2021年起实施。

每年选派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肇庆市、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,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,围绕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、组织振兴五大方面,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工作,服务期原则上为2-3年。

返回顶部按钮